找友助陣談判卻誤打死友男四次判決都不同
男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6年槍砲罪4年,合併執行19年6個月,二審認為兩名王姓男子扭打時,王達元奪槍誤扣扳機射中自己手臂再波及王證凱死亡,改依過失致死罪將林哲男判刑四年六個月、槍砲罪四年,全案再上訴。更一審重新認定林哲男開槍殺人判十四年,案件上訴後再次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定林哲男觸犯殺人未遂罪及過失致死罪,判刑九年六個月,四次判決因為被告涉及的罪名不同而更改,而全案目前還可以再上訴,民事部分被害人家屬求償,法院已判林哲男要賠償死者六百萬元定讞。東森新聞關心您危險動作,請勿模仿不良行為,請勿模仿犯罪行為,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