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的鳳翔公園二年多前發生債務糾紛引發槍擊命案,被告林姓男子帶朋友跟情敵談判,開槍要打情敵卻打死了朋友,林姓男子被依殺人罪起訴,但是四次判刑的結果因為罪名不同,刑期也都不同,全案目前還在上訴中。
高雄鳳翔公園旁的涼亭,在二年多前發生一死一傷的槍擊命案,雙方人馬疑似因為五萬元,債務糾紛起口角警方調查後才釐清,開槍的嫌犯是誤打死了朋友,因為當時被告男子林哲男帶著朋友王證凱要和情敵王達元談判債務問題,兩名王姓男子打成一團,林哲男要朝王達元開槍,子彈貫穿對方手臂卻打死了朋友王證凱。
鳳山分局偵查隊長郭家峰:「林姓嫌犯要對綽號阿元的男子進行不利,誤擊到他的朋友。」
被告林哲男一審依殺人罪,判刑16年槍砲罪4年,合併執行19年6個月,二審認為兩名王姓男子扭打時,王達元奪槍誤扣扳機射中自己手臂再波及王證凱死亡,改依過失致死罪將林哲男判刑四年六個月、槍砲罪四年,全案再上訴。
更一審重新認定林哲男開槍殺人判十四年,案件上訴後再次發回,高雄高分院更二審認定林哲男觸犯殺人未遂罪及過失致死罪,判刑九年六個月,四次判決因為被告涉及的罪名不同而更改,而全案目前還可以再上訴,民事部分被害人家屬求償,法院已判林哲男要賠償死者六百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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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