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高雄地院|東森新聞

搜尋 高雄地院 的結果 │ 共找到 446

台商妻回台偷吃國中同學!不顧腳傷奔摩鐵喊:只能趴著

關係,不僅相約摩鐵,甚至在對話中大膽示愛,阿宸不堪綠光罩頂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小朵與國中同學已逾越分際,判決兩人應連帶賠償5萬元。汽旅「去了也只能坐著躺著」國中同學變小王?根據判決書指出,阿宸與小朵於民國101年在美國結婚,阿宸指控小朵回台期間頻繁與國中同學A男頻繁往來、在汽車旅館共度良宵,A男在對話中提及因腳傷不能去汽車旅館,小朵則回「去了也只能坐著趴著躺著」、「需要你抱一下」,此外小朵還赴A男住處休息,她返家後A男傳訊稱「下次去汽旅就不用這樣畏縮了」,對話充滿性暗示,認為兩人維持不正當關係超過......

婚前抓寶相識!高雄人妻約討論遊戲被帶到旅館性侵7次

調是遭強迫,阿成聽完後崩潰不已向3人提告,要求連帶賠償10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全案僅有妻子的單方面說詞,最終判決阿成敗訴。妻自揭「婚後出軌」根據判決書指出,阿成主張與妻子小晴於民國108年結婚,因為發現她精神狀態不佳,在連番追問下,小晴才坦承因為婚後爭吵心情差,因此向美髮客戶阿敬訴苦,隨後被載到汽車旅館,儘管小晴不斷反抗仍性交得逞,而小晴因為怕事情洩漏才選擇配合,被迫發生關係4次。小晴還坦承,因為玩「寶可夢Pokemon Go」抓寶認識的壯壯也常以討論遊戲為由相約,最後卻在旅館或車上發生性行為共7次......

男出獄不到5個月索錢不成砍老闆全家雄院判9年6月

,但他因向楊姓老闆要錢不成,半夜持刀闖入老闆住處砍傷一家3口;高雄地院依殺人未遂判刑9年6月。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男甫出獄就因缺錢花用,不思正當謀生。另陳男與雇主楊姓夫妻並無仇恨,且楊男未曾遲發薪水、甚至同意借支,陳男卻持刀實施殺人未遂、強盜等犯行,嚴重蔑視他人法益;考量陳男犯後變裝逃亡卸責,依成年人對未成年人犯加重強盜未遂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殺人未遂等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6月,扣案美工刀沒收。全案可上訴。。一審判決指出,45歲陳男民國106年起因陸續犯下竊盜、毒品等罪鋃鐺入獄,並在服完刑期後於民國1......

軍人夫駐守前線!妻「連劈兩男」鹹濕對話曝

小孩才隱忍,且大明並不知道她已再婚,大明則辯稱僅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且得知小玲有配偶後便不再聯繫;另一名被告牌友阿志則全盤否認有親密往來。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憲法保障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與幸福,小玲與大明行為確實已嚴重逾越一般正常社交分際,且大明確實曾與小玲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法官考量阿強身為職業軍人的社會地位與收入,以及小玲的經濟狀況,認為阿強精神痛苦程度顯著,最終判決小玲應賠償阿強15萬元。至於兩名男性被告,因證據不足以證明其「明知」小玲已再婚,因此免負連帶賠償責任,全案仍可上訴。。......

色鄰居闖家中!人妻熟睡遭侵犯被抓包下跪求別報警

色慾薰心,發現鄰居家大門未鎖便偷偷潛入,並對熟睡的小莉伸出魔爪。高雄地院審理後,依侵入住宅罪及乘機猥褻罪,分別判處阿祥有期徒刑3個月和1年4個月。人妻驚醒見「色狼蹲腳邊」根據判決書指出,事發當天凌晨5時許,阿祥見鄰居家門沒鎖就鬼鬼祟祟地開門闖入,當時小莉與丈夫正在蓆子上熟睡,阿祥一時起了色心,將手伸進小莉的短褲內撫摸並觸碰私密處。小莉在睡夢中感覺到大腿癢癢的,起初還以為是老鼠,張開眼卻驚覺阿祥就蹲坐在蓆子前,嚇得魂飛魄散大叫「色狼」,丈夫驚醒後,阿祥立刻轉身逃逸,最終遭小莉丈夫壓制,眼見東窗事發,他還下跪苦......

老公就睡在隔壁!高雄男潛人妻住宅摸大腿內側猥褻

燈及窗外微光,並非伸手不見五指;而DNA未驗出可能因觸摸力道輕、時間短所致,不足以作為無罪認定。法官重判入監服刑侵入住宅部分得易科罰金高雄地院審酌小成為逞私慾,利用鄰居熟睡之機下手,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且犯後矢口否認、未與被害人和解,態度不佳。法官最終判決,侵入住宅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乘機猥褻罪:處有期徒刑1年4月。小成合計須服刑1年7個月,其中猥褻部分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全案仍可上訴。。......

補教名師PUA學生妹!當庭量11公分證實超慘下場曝光

慘下場曝光。南部某知名理化名師因誘拐未成年女學生發生性行為,遭高雄地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該名師於2017年間利用任教之便與少女交往,期間多次以「不發生性行為就是不愛我」等情緒勒索手段,要求發生性行為達9次,甚至在少女生理期時強行「闖紅燈」,即便名師於庭上全盤否認,但被害人精確指出其性器官僅11公分及腰腹部有粉瘤等私密特徵,經檢方當庭執行「驗鳥」程序後完全吻合成為鐵證。法官斥責名師身為人師卻行為不法,嚴重無視未成年身心健康,且犯後態度惡劣,至今未向被害人道歉,全案仍可上訴。11公分私密特徵成鐵證檢方「驗鳥......

高雄按摩店性侵!女遭男同事強撲他見狀:你們在做愛喔

起褲子裝沒事,小花則是嚇得跟安安求救並前往驗傷提告。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近日高雄地院對此案作出判決,阿虎強制性交罪成立,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事發在114年6月26日晚間11時許,阿虎與小花在按摩店二樓吃宵夜聊天,小花好奇詢問阿虎的手機密碼,卻被對方索吻,小花拒絕後,竟遭阿虎強吻並碰觸私密部位,儘管小花逃到陽台,阿虎還是不放過她,不顧其反抗猥褻得逞,過程中小花呼喊在一樓的同事安安,試圖求救,但都沒人上樓。。小花在阿虎停止猥褻行徑後趕緊逃離,沒想到阿虎又追了上去,性侵得逞,直到安安上樓,詢......

高雄狼父魔爪伸向親生女!半年內3度載往摩鐵性侵

不起來,認定照片純屬捏造。此外,小美在談及受創經過時情緒緊繃焦慮,睡眠中常驚醒大叫,且對陌生男性產生極度退縮與恐懼,這些反應均成為補強阿志罪行的重要證據。高雄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痛陳,阿志身為人父,本應引導孩子健全發展,卻為逞私慾無視倫常,且各次犯行間隔愈趨縮短,顯見其毫無克制力。法官更斥責,阿志在案發後不僅未表達歉意,更設詞汙衊被害女兒,犯後態度極其惡劣。最終,法院認定阿志犯下三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及一項「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法官裁定應加重執行有期徒刑9年,全案可上訴。。......

不滿吃泡麵卻說謊高雄女虐死11歲表弟判12年

泡麵卻說謊就持棍痛毆,並體罰交互蹲跳數小時致腦出血昏迷,送醫不治。高雄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12年,可上訴。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這名女子受表弟生母委託,自民國111年8月起負責照顧輕度發展遲緩的11歲表弟。113年1月1日晚間,女子返家得知表弟上午並未依指示吃吐司當早餐,而是偷吃泡麵且說謊,便勃然大怒開始處罰。。女子自同日晚間7時30分起,接連以塑膠棍抽打表弟背部與頭部左耳部位、徒手掌摑臉部、捏胸部,隨後更命令半蹲及交互蹲跳長達數小時。期間男童臉色蒼白不支倒地,女子與同居男友未立即送醫,還冷嘲熱諷「感覺要昏倒......

不顧友警告「撿屍會被抓」他載醉女到摩鐵性侵下場曝

花載往汽車旅館性侵。更惡劣的是,他在犯案後還私自竊錄小花的睡姿影像,並將影片傳送給朋友觀看。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為,阿明明知小花酒醉無力抗拒,卻為滿足私慾執意性侵,行為極其不當。但考量阿明犯後自始至終坦承犯行,並與小花達成調解、如數給付4萬元賠償金,因此一審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阿明不服提出上訴,主張自己並非預謀犯案,與惡性重大的慣犯不同,且犯案過程中未對小花造成額外肢體傷害。阿明強調,除了原有的4萬元,他隨後又加碼賠償15萬元並支付完畢;小花也因此表態願意原諒,並希望法院能給予緩刑機會。二審拒......

阿北不要!妻癱瘓在床色翁對照服員伸狼爪

照顧其癱瘓的妻子,怎料阿輝竟趁妻子臥病在床,多次對小美強制猥褻。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根據判決書,小美每周3天前往阿輝家中,照顧阿輝癱瘓的妻子,阿輝趁小美按門鈴入屋、在廁所拿取清潔用品,或服務結束準備離去時,多次猥褻小美。小美指控,阿輝不僅將她壓在牆上使其無法逃脫,更變本加厲對她性騷擾或襲胸,每次時間長達一分鐘以上,行為極其惡劣。。大喊「不要這樣」小美為了自保,在最後一次受害時,將手機藏在胸前錄音。法官勘驗錄音發現,小美多次驚恐大喊「阿北不要這樣」、「我不舒服」、「不要不要......

軍人趁男病友熟睡「鑽被窩」侵犯短褲DNA成鐵證

時穿著的短褲送驗,鑑定結果顯示,短褲內確實有採集到與阿偉型別相符的DNA。法官認為,若只是單純走錯房間或滑倒,不可能在他人的短褲留下DNA,當場戳破阿偉的謊言。高雄地院法官指出,阿偉與小明素不相識,竟為了私慾侵犯小明,嚴重侵害他的性自主權,並造成其身心受創。考量阿偉案發時身為現役軍人,卻未遵守法紀,且犯後否認罪行、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態度不佳。法官最終依現役軍人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阿偉3年6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KTV續攤變調!他拉陌生女進廁所性侵還揪麻吉一起下手

在高雄一間KTV內,竟將初次見面的女子強拉進廁所,並聯手進行侵犯。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性交罪及共同強制猥褻罪,分別判處兩男4年4月及3年1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KTV續攤變調根據判決書,112年1月15日凌晨,阿輝「化名」與大強「化名」在高雄市區一間夜店結識女子小美「化名」以及小美好友,隨後相約前往KTV續攤。阿輝見小美已有酒意,佯稱有重要事情要私下商談,將小美從二樓包廂帶往一樓女廁,並強行拉入隔間反鎖。不顧小美多次口頭制止並拚命閃躲,阿輝仍強行撫摸小美身體,不顧小美生理期不適,對她性侵得逞。。大強隨......

10年閨蜜反目!女怒嗆「北港香爐」挨告下場曝光

文,稱手機曾借給外籍助理使用,甚至改口說貼文是他人對話內容,前後說法不一。。辯詞反覆法院難以取信高雄地院審酌相關貼文內容與細節,認為涉及雙方私密糾葛,若非當事人難以掌握具體情節,加上女閨蜜辯解反覆,難以採信。法官指出,即便對配偶與他人關係心生懷疑,也應理性處理,不得在網路上公開指摘私德、貶抑他人名譽。最終法院認定女閨蜜以文字散布足以毀損名譽之言論,構成加重誹謗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案件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