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女搭公車遭「丟包空城」淋雨惡劣司機:自己走10分鐘!
到鹿港速食店,拿出平板跟手機交給男童,隨後離去,讓男童在餐廳內一待將近3小時,男童後來肚子餓才跑去請服務員,幫忙打電話回家,阿嬤接到電話嚇了一跳,趕緊找男童媽媽,手機卻都沒有回應,轉而找正在上班的男童爸爸,後來才由爸爸男童接回。根據了解,男童父母都在同一家電鍍工廠工作,當天爸爸有班,而媽媽供稱是要去逛街,怕男童會吵著要買玩具,才會將男童先「寄放」在速食店。社會處長黃淑娟:「6歲以下的孩子,不可以獨留,會有罰責3千到1萬5。」這個說法聽來實在太離譜,社會處立刻派社工,到男童家探視,經過這次驚魂,男童阿嬤已經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