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不容!蘇貞昌點名這2人:該執行死刑
次執行死刑,對象是家暴殺人犯李宏基,不過目前全台監獄內仍有39位死刑定讞,尚未執行。綠委陳賴素美在質詢時,詢問蘇貞昌對於死刑的態度,對於死刑定讞後,政府依法執行死刑是否違反兩公約?蘇貞昌舉例,比如燒死自己的家人,死了6個人,或當人家媽媽面前把孩子的頭割斷,還滾到水溝,「我認為死刑定讞,就該執行」。雖然沒有點出名字,不過根據案例,蘇貞昌講的分別是翁仁賢及王景玉。翁仁賢因對父母、兄長積怨多年,在2016年2月7日除夕夜,於桃園市龍潭自家,趁父母親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持汽油衝進屋內縱火,造成父母、姪子、姪女、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