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體沒建置軟體版權也非台新吳東亮遭認定是受益人撈很大
提到,台新銀信用卡系統委外高度集中給關係人所掌控的經貿聯網,期間台新銀雖曾提出改善計畫,但內容仍未達要求,因此,重懲台新銀600萬元。只是,攤開金管會裁罰資訊,一般案子往往在檢查局金檢後1年左右就裁罰,無需待檢查局認為金檢缺失改善完畢,但偏偏本案卻明顯拖延,且稱改善計畫內容未達要求才裁罰,遭外界質疑輕輕放下。台新金當時表示,台新銀為了發展信用卡業務,苦無專業資訊人才,原本想從外挖角具經驗的信用卡資訊團隊,但因該團隊想創業經貿聯網,才以外包的方式建立信用卡資訊系統,董事長吳東亮也因為擔心關鍵資訊外流,以個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