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老闆「三字經」辱罵他憤離職!北市勞動局:可討資遣費
索取資遣費也合法,不過前提是,勞工必須舉證,不管是蒐集證據或是請同事出面證明。針對人身攻擊部分,只能透過法律提告處理。而慣老闆不遵守勞基法,逼迫員工超時上班,又不給加班費的話,勞工可向勞動局檢舉,一旦查獲雇主出勤記錄沒有備置,依「勞基法」30條之5規定,將裁罰9到45萬元,若是有打卡紀錄,但被發現記載不實,可依30條之6規定,裁罰2到100萬元。為了降低工時、減少過勞,勞基法修了再修,但根據統計,台灣2017年的總工時竟然不減反增,高居全球第四名!專家就直言,新法讓人事成本大增,企業為了省錢就讓現有人力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