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逝不讓媳婦繼承財產惡婆婆訴請婚姻無效法院駁回
與丈夫臨時起意想結婚,於是去朋友家問問,有誰可以幫忙當證人,當時朋友的朋友願意幫忙簽名,他們才拿著結婚證書去登記。法官傳喚2位簽名的證人出庭,其中一人已經癌末,無法作證,另一名證人說,他雖然不認識邱男,但因為剛好在邱男的朋友家作客,兩人共同的朋友請他幫忙,他想說,結婚是好事,也就欣然同意幫忙簽名。判決書指出,我國婚姻制度,已經修法改為「登記制」,即使兩人未舉行公開儀式,亦不影響其效力,經查邱男和妻子確實有結婚真意,還有證人幫忙在結婚證書上簽名,並依「戶籍法」規定辦理結婚登記,依法婚姻關係有效,因此駁回邱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