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車惡煞打人「不是現行犯」?網揭潛規則:打完再辦省麻煩
,表示「要用現行犯辦,超級麻煩,還要送人犯,偵查隊也會不開心」。另外,律師謝岳龍則指出,警方恐怕有縱放人犯之嫌,就算只是過失,也可能面臨6個月以下的刑責。台中宋姓男大生深夜擦撞到名車,竟遭開車的3惡煞打得頭破血流,住進加護病房,而警方接獲報案,以「非現行犯」為由將打人的3名男子放走,引發社會關注。對此,中市警局第六分局分局長蔡元戎表示在接獲報案後,警方6分鐘陸續趕達現場,到達現場時已經沒有衝突打架的情事,強調「我們是有多少證據就辦到哪裡」。對此,有網友在Dcard上發文詢問「為何不是現行犯呢?」有一名以「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