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前中國小姐張淑娟遭無端捲入「晶華事件」,除了發表聲明嚴正否認外,更於26日前往北檢控告周玉蔻,勢必又是一段漫長的訴訟。對此就有律師分析,周玉蔻後續將會面臨的7種後果。
▼周玉蔻後續將面臨漫長的訴訟。(圖/東森新聞)
張淑娟遭到周玉蔻爆料,淪為「晶華事件」女主角,她隨即發布聲明澄清,並於26日前往北檢提告。她質疑周玉蔻,為何沒有經過當事人允許,就隨意公開對方的照片消費、甚至指名道姓,更聲淚俱下表示,「我的父母親今天如果還在,他們情何以堪」、「我沒有對不起中華民國任何一件事情」,痛批她利用媒體身份霸凌弱勢,「周玉蔻,我告妳告到底」。
然而,張淑娟提出告訴後,將進入訴訟程序。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律師謝岳龍分析,周玉蔻後續將會面臨7種情況,包括起訴後判刑、起訴後緩刑、起訴後無罪,不起訴處分與緩起訴處分5種,但是張淑娟如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求償或另提民事求償,則會出現有罪判賠、無罪免賠2種。
▼張淑娟按鈴控告周玉蔻。(圖/東森新聞)
謝岳龍認為,周玉蔻公開致歉的舉動「作秀成分居多」,就算她受訪時承認「爆料沒有完全正確」,但卻又另稱自己可以取得某人提供的證據,此舉是在繼續尋求脫罪。謝岳龍指出,周玉蔻被指控《刑法》的加重誹謗罪,想免責必須通過2關,一個是「敘述的事情為真」、另一個則是「內容涉及公共利益」,指出周玉蔻的說詞必須經過司法檢驗、並拿出相關證據佐證,例如訂房資料、監視器畫面、證人等,就不會被認定有誹謗惡意。
▼張淑娟似乎受到驚嚇,不斷啜泣。(圖/東森新聞)
謝岳龍表示,如果周玉蔻無法自圓其說,又無法與張淑娟和解撤告,單一罪名有可能會被判處59天以下的拘役、或3個月左右徒刑;民事求償部分,法官會考量周玉蔻的身分地位,主持節目與廣播收入不低,且擁有媒體資源還誹謗傷人,有可能會被判至少100萬元的賠償,如何道歉都不是重點,關鍵在周玉蔻如何舉證自己的爆料為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