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控遭灌酒性侵30分關鍵對話流出...法官判無罪
,隔日便相約在深夜見面,阿翔以借用廁所為由進入小晴的租屋處。小晴指控,對方進屋後便拿出自備的調酒強逼她飲用,隨後不顧她哭喊抗拒,堅稱「我不要、我不想、我很痛」,強行侵害長達30分鐘。。然而,法官調閱兩人的通訊紀錄發現,小晴在案發當晚曾主動傳簡訊給阿翔稱:「欸,我分手了」,並主動提供碰面地點,甚至在對方快抵達時詢問:「可以穿睡衣不化妝嗎,已累癱」。法官認為,這與小晴開庭時宣稱「當天碰面只是為了要詢問保健食品」的說詞嚴重不符,若僅是詢問保健食品,根本不須要提及分手隱私,並詢問要不要穿睡衣。驗傷毫無紅腫!第一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