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婦伸手抓他「私密處」沒道歉20多歲男警怒告
婦幼警察隊製作相關筆錄,並通知楊女到案,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移送。對此,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表示,面對民眾言行挑釁,或惡意攻擊,為捍衛個人名譽,並維護警察執法尊嚴,將提出告訴。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呼籲,民眾若遭遇性暴力時,應保持冷靜,並謹記防護、蒐證、求助以及撥打110、113專線報案。根據「衛生福利部」的資料,民眾出門在外應保護自己的安全,性侵害不是性,而是暴力;只要「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藥物控制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式發生性行為,都算是性侵害,就算是兩情相悅,但有一方未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