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歲女童點2年眼藥水左眼失明…醫判賠903萬
最嚴重可能導致失明。台北一名九歲女童2013年的時候,因為近視,家長向一名楊姓醫師求診,除了戴角膜塑型片矯正視力,也因為眼睛紅腫痛癢不舒服,開始點含類固醇的眼藥水,時間長達兩年,直到2015年,女童左眼逐漸喪失視力,到大醫院求診,被診斷因為眼壓過高,左眼失明,右眼也只剩0.16,家長認為醫師有醫療過失,憤而提告,台北地院判眼科所醫師應連帶賠償903萬多,仍可再上訴。當事眼科診所人員:「我不清楚耶,我不清楚你在說什麼。」眼科診所低調不受訪,但判決書中提到,這名楊姓醫師抗辯,因為女童有過敏性結膜炎的症狀,才會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