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落地後的大抓捕給香港樹立的新常態
洞」,當中訂明瞭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力就個別法律作出解釋,這已經是「普通法制度不會發生的事情」,而「國安法」則成為更大的「武器」,因為在「國安法」底下,任何與其法有牴觸,都是以「國安法」優先,其法例的效果就是「整個民主運動受到嚴重打擊,其在體制議會內的力量、街頭力量、以至傳統政治領袖,均可以說是被瓦解。」另外,法官也成為了各陣營攻擊的目標。親民主和親建制陣營過去都曾就法官裁決表達意見,特別是裁決不如他們心意時,有時甚至會有人身攻擊,但不一樣的是,親北京媒體的攻勢,足夠拉倒法官。「香港的司法獨立原本是保障法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