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砍好友36刀卻免死只因「兩公約」逆轉判決
陳姓男子長期在精神科就診,並有酒精依賴及睡眠障礙等「精神疾病」,參酌聯合國兩公約意旨,只有情節最重大的犯罪且非精神障礙者,才得以判處死刑,因此將原判死刑撤銷。加害人鄰居:「沒處死刑,今天早上我們才在講,他是蓄意要他死的,你看留這種人幹嘛,台灣就是這樣啊,台灣有死刑嗎?」鄰居聽到砍殺好友的陳姓男子,三審竟然免死都憤憤不平,有竊盜毒品等多項前科的陳姓男子,因為和好友蕭姓男子爭吵,竟然持刀砍殺他共36刀致死後轉頭回家,案發後警方根據沿途馬路滴下的血跡,採證追查找到陳姓男子,他還否認犯案,警方蒐證後將他依殺人罪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