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兵濫搜民宅案12軍士官「不起訴」原因是…
「「在車上」我跟魏先生說要去你家,要同意搜索,我說剛剛在捷運站你有同意讓我們去你家搜索,有一份制式文書要簽名,這份文書是表示你同意讓我們進去你家,所以我就拿給魏先生簽」、「那個「放同意書的」包包是我保管的,我有在車上找這個包包」等語「他字卷第17頁」,被告羅翰陳稱:「我是快到魏先生家路途中,聽到有人講,忘記是誰講,因為魏先生同意配合,所以會有自願同意書給他簽」等語,被告吳發陳稱:「我聽盛調「盛林,事後改稱是鄒裕」有詢問嫌疑人既然同意到你家,等會給你簽一個自願同意搜索」等語,互核大致相符,再參酌告訴人於蘆洲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