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三寸金蓮近照曝光驚人「肉形高跟鞋」比手還小
了解,明朝纏足流行於民間婦女,並通常在秋天進行,因天氣涼爽減輕痛苦,而少女在5到8歲便要開始纏腳,除了拇指外,其餘四指往下折,再用長布包裹、針線逢住,導致少女痛到慘叫,且難以下床走動,直到腳部肌肉萎縮,再讓腳部凹成弓型「折腰」,並用石膏固定後才算完成「弓足」,這段期間容易引發腳指容易長雞眼、發熱與紅腫等感染問題。因滿州人沒有纏足習慣,因此清太宗1638年下令禁止婦女束髮、纏足,直到康熙重申,都未有認真執行過,導致民間仍有不少人刻意盛行,直到1912年中華民國發布命令禁止全國纏足,1929年派員督察,才讓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