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景!電動車省停車費停一般車格拉充電樁充電
是你省那個小錢,你這樣我覺得不太合適,那是個人道德觀念。」。這位電動車主,疑似為了省下停車位費,用偷吃步的方式,因為電動車格收費,採累進費率,第一小時20元,第二小時40元,同等於停兩小時省下60元,還能免費充電兩頭賺,電動車主自以為沒人發現,但這樣的行為已經觸法,台中市停車管理處課長徐光前:「將充電槍拉到非充電車格使用,已明顯觸犯刑法竊盜罪,跟詐欺得利罪,交通局將蒐集相關證據,並經查證屬實後,對這些民眾提出告訴。」市府表示,停車場內都裝有監視器,電動車格也有專屬監控設備,將會請收費員加強巡查,只是原本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