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規定地方做不到專家提「降為第四類」回歸正常生活
9%都是輕症或無症狀,不過疾管署的網站,COVID-19仍叫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還把它列在第五類傳染病,不少專家認為,以現在的狀況,會讓事情變複雜。。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副院長陳秀熙:「只要修改「傳染病防治法」39條的部分,就可以改變通報及3日之類,要開出隔離單。」公衛專家陳秀熙提到要簡化流程,就是因為基層忙翻,前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就覺得,新冠的輕症及無症狀者,應該列在第四類,中重症保留在第五類,除了為了醫療量能,也可以解決防疫專制,畢竟現在病例數大,地方政府無法在24小時內,完成通報並開出居隔書,這已經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