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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租客遭收「清潔費、逾期還鑰匙」費用!房東:全依合約

就清空了,但我...「沒有但是你拖到現在,你一直說你很忙,我在等你。」」。退租點交歸還押金,房東和承租人卻火氣很大,邊看合約邊按計算機。原來是因為房東指出,牆壁上有三塊殘膠,浴室和陽台的地板有汙垢,房客重新掃過,但房東仍不滿意,要求承租人支付2500元的清潔費。承租房客:「我就覺得很奇怪,因為他自己有貼一張公告,寫說清潔費2000元,我就問他為何要跟我收2500,他就說什麼...那是沒改到。」另外房客因為工作忙,晚了5天歸還鑰匙,結果也被要求支付1165元。承租房客:「5號過後他是可以,讓人家來看房間的,也......
12-12 21:11

佛堂神桌引火?化妝品公司燒到剩骨架!民眾驚逃

身是一間餐廳,由於堅持拒絕接待大陸客人,因此廣為人知,不過餐廳老闆由於身體因素,2016年決定結束營業,店面後續才由化妝品店接手,而店面的承租人表示,事發當下屋內沒有易燃物,不過現場有佛堂及拜拜神桌,到底是不是起火原因,都還有待進一步調查。。......
12-06 07:10

賣了漲價房「再買一間漲過的」這樣有賺到?網笑:這樣問就外行了

的原因並表示「我看過很多屋主們每三年換房子,小換大,後來全款買房」、「買了自己喜歡的房子,住的爽開心也是賺,拿去租人也賺,所以我很愛買房!」、「個人感受房地產是抗通膨,漲了賣,後續再買也相對變貴,跌了賣,後續再買也相對便宜,怎樣都划算」、「就是因為有賺錢,才一堆專家教人以屋換屋,沒賺哪來資金呢?」。還有網友強調「你問這個就外行了,如果只有一間是小換大,槓桿倍數的原因,如果還有非自住另一間,只賣沒買進多半是獲利了結,如果還要買進,那是汰弱換強」、「扣除原始成本當然還是賺啊,假如當初沒買第一間,那你現在還買「換......
12-05 17:40

5萬就能「出租人妻」泰國暗黑服務竟無法可管

5萬就能「出租人妻」泰國暗黑服務竟無法可管 ... 5萬就能「出租人妻」泰國暗黑服務竟無法可管。泰國觀光勝地芭達雅「Phatthaya」的紅燈區近期掀起「出租人妻」風潮,外國觀光客只要支付最低1600美元「約新台幣5.2萬元」,就能享受到各種服務,且這種挑戰道德風俗的服務還不受法律約束。泰媒「Thaiger」引述作家艾曼紐「Lavert A. Emmanuel」新作「泰國禁忌:現代社會出租妻子的興起」「Thai Taboo: The Rise of Wife Rental in Modern Society......
11-30 15:47

嘉市里長失聯一個月里民借錢給他傻眼了:沒簽借據

一天天過去,其住家內的家具和個人物品,也被搬至門外,屋主更在牆上張貼公告,內容寫道「本物業目前已交由房仲公司處理出售事宜,原承租人已完全搬離,其個人債務問題與本物業及屋主無任何關聯。」這樣的公告,無疑讓當初借錢給張姓里長的里民,感到心灰意冷。針對張姓里長失聯一事,區長孫世福表示,自11月11日以來,便失去與張姓里長的聯絡,儘管他多次嘗試聯繫,但至今未得到回應。因此,為了避免文雅里的事務受影響,孫世福表示,如果張姓里長在12月24日前仍未現身,將會解除其職務。另外,孫世福也透露,張姓里長在失聯前已將戶籍遷至雲......
11-27 15:41

剛買新車!他好心借給朋友驚覺淪成人片場景氣炸

沒打馬賽克的車牌才確認自己的新車居然被借去拍車震片,氣得他火冒三丈,立刻聯繫租車公司,要求承租人出面協商。事件爆發後,網友們紛紛表達對車主的同情,「好噁,這車已經不能開了」「新車被人玩成這樣,自己還得花錢洗車消毒,太慘了」,車主則表示警方已介入調查,呼籲大家理性看待,靜待警方調查結果。更多鏡週刊報導兒子在校霸凌同學遭反嗆 中國權貴竟指使警察痛毆小學生「有片」粗心女裝潢新房2年才發現「不是這一樓」! 真實屋主提佛心建議67歲老翁挑媳婦變調 「自己留著用」每晚睡小三!離婚娶嫩妻以上言論由鏡週刊授權轉載,不代表東......
11-26 14:11

獨家/包租代管「精美房型」遭盜圖!租客急付訂金押金損失大

代管聯繫,都應該親自查看屋況,堅持不讓你看房,硬要你先付訂金的,機率非常高是詐騙。」業者提醒,千萬不要單方面與房東或仲介聯繫後就急著匯款,最好的做法是親自去實地查看房源,核對出租人的身分,並在簽約時再支付押租金。最好選擇內政部網站上註冊的包租業者,這樣能更有保障,避免不小心掉入詐騙陷阱,辛苦的錢也討不回來。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11-14 20:02

獨家/跨海簽「意向書」租共享辦公室租客控:押金不退還

,就是類似威脅說他要告我們。」無獨有偶,另一位前租客也跳出來說,當初只是地下停車場,遙控器鑰匙弄丟,價值1、2千塊東西,也被扣1萬6元押金,事後同樣已讀不回封鎖。共享辦公室前租客R先生:「這就是張淑晶二代嘛,還在裡面承租的時候,就有聽到其他的承租人,也有類似的狀況。」對此詢問共享辦公室負責人,對外聯繫沒用電話,只用通訊軟體溝通,一開始熱情回話,表明記者身分後就沒回應,律師則表示,儘管只是口頭承諾,可有對話紀錄,就具有一定法律效益,房東應該要退還押金。海外遊子返鄉回台投資,沒想到卻碰上租屋糾紛。。......
11-08 20:44

下週要臨盆房東不租了!準媽媽氣炸反被酸:沒錢還敢生

在等一個願意付房租還有嫌麻煩自己吸收修繕費用的房客,大概率吃過甜頭」、「懷孕還要搬來搬去真的感覺很差,也許就是因為是有問題的老屋,所以才能用很人道的價格租人吧?」、「房東真的要靠運氣,尤其是現在一堆職業房東,再加上台灣人本身的苛薄,所以很大的機率會遇到爛房東」。不過也有網友要孕婦放寬心,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我覺得你們可以找到更好的地方,如果小孩出生更多東西更難搬,找個好一點的環境」、「換個角度想,這或許是上天覺得您目前的房子不適合養育小孩,要你們找一個更好的居住環境」、「不要擔心!可能是最好的安排」、「辛苦......
11-04 17:43

租車不還是常態?台中租車業者「GPS追車」全紀錄

在哪邊,可能就配合警察來找車,因為這個租出去也是屬於客人的。」需要用車時找租賃公司租車,但時間一到逾期還車,或是直接不還,租賃公司還得使用GPS定位,鎖定區域後配合警方一起找車,而事後業者也向承租人,提告侵占。東森新聞關心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10-28 16:33

獨/女租到發霉屋!控已解約不退錢致電房東「轉接語音」

,總共16500元當事人拿不回來,房東甚至還說要多收空屋費。當事租客:「我要給他一天一天的房租,直到他找到下一個房客,也就是下一個倒楣蛋,就是覺得說,怎麼可以這麼無恥。」律師陳建宏:「依照民法259條的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有互相負責回復原狀的義務,建議出租人必須要將,所收到的押租金及租金,返還承租人。」女租客很好心,退租前還把房間打掃乾淨,不過沒想到房東不僅不感謝,還搞失蹤,打電話傳訊息都找不到人,目前租客已尋求法律途徑,提起民事訴訟,才剛畢業第一次租屋就踩雷,錢還不知道拿不拿的回來。。......
10-25 19:53

新/大巨蛋VIP包廂爭議!遠雄強硬「別干涉」體育局回擊了

蛋作為指標性公共建設之期待。昨天台北市議員耿葳質疑「這麼多的VIP室當中16間,只有15間遠雄全包,也就是說未來在承租人上面,怎麼樣去做使用,都是遠雄有全權去做決定,15間VIP包廂,會不會未來當作我們大巨蛋的私人招待所。」。而今早遠雄針對質疑發出聲明,大巨蛋為BOT案,和所有BOT案的履約廠商一樣,遠雄依照契約精神,有權利決定經營與租賃方式。臺北大巨蛋體育館VIP包廂,是投入相當運營成本,進行設計規劃與裝修,風險也都由廠商負責。市府依約抽成,無權涉及營運。依照興建契約,沒有規範包廂設計,仍非常用心融合棒球......
10-17 13:49

大巨蛋VIP包廂「淪私人招待所」?蔣:請體育局跟遠雄了解

給主辦單位1間包廂,甚至也沒有對外開放租借。。台北市議員「國」耿葳:「這麼多的VIP室當中16間,只有15間遠雄全包,也就是說未來在承租人上面,怎麼樣去做使用,都是遠雄有全權去做決定,15間VIP包廂,會不會未來當作我們大巨蛋的私人招待所。」台北市長蔣萬安:「我會請體育局去跟遠雄了解清楚。」市長說會再了解,另外台北市體育局更說明,近期會跟遠雄討論,VIP包廂使用範圍,將會積極爭取市府相關權益,就盼未來市府遠雄能夠建立透明化機制,把彼此權益掌握清楚。。......
10-17 08:37

繳電費發票中1千算誰的?財政部:誰繳費誰領獎

眾:「誰消費就是誰的,因為使用者付費,租房子只是房東的名義而已,但使用者還是房客。」。民眾發文指出,承租人用電且繳電費,房子是房東的,房東有台電APP,會知道發票中獎,這讓人懊惱到底誰能領獎。財政部表示,公用事業用戶憑繳費後的憑證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兌獎,獎金由繳費人兌領,也就是說,誰繳費拿到憑證,誰就能領獎。另外,有民眾和同事聚餐後,刷卡發現發票中獎,開心地在IG上貼文,寫著是聚餐吃燒肉中大獎,結果被同事看到,要求分一杯羹。這張聚餐的發票中獎4萬,扣稅後可領3萬2,五人聚餐每人可領6400,這讓他思考該不該主......
09-29 16:30

新北破非法王水煉金集團!查扣市價7千萬黃金半成品

境責任,另市府各單位也將進行違章建築拆除及恢復土地農用等相關管制措施,確保新北環境不受二次破壞。環保局提醒,土地或房屋欲出租給他人使用,除應先行了解承租人使用用途,並隨時關心其租賃後使用情形,若有疑似不法情事或堆置、貯存不明物質,應立即撥打1999市政服務專線通報市府查察;倘地主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他人土地用以堆置、回填廢棄物,同樣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09-25 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