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怒了!韓女嫌太貴改叫UBER小黃怒擋路拍窗嗆聲
沒有公然污辱的部分,強制罪的法定刑事,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上罰金,那如果是量到徒刑的話,最低就是兩個月,「法官」判決的結果,光是拘役或罰金還不夠來,來給被告教訓吧。」擋道的蔡姓跟王姓計程車司機在法庭上喊冤,當下認為UBER司機非法載客,怕他跑掉才圍住他,不過法官勘驗影片後認為,他們應該依規定去檢舉,而不是擋路,限制對方自由,認為2人作為已經擾亂社會治安,而且事後無悔意,也沒獲得被害人的諒解,法官最後依強制罪,判2人各2個月的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運將就因為自己的一時衝動,得付出高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