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只登記小叔名下」!婆婆1句話洗腦弟媳甘願獨扛房貸
PO不禁想起自己過去類似的經歷,透露當初結婚時,她住在婆婆的房子裡,每個月都要繳房租,但老公一毛錢都不用付,她最終受不了毫無期限的每月繳費,才清醒看開這一切,寧願搬到外面租屋,也不想承受不合理的對待。對此,不少網友感慨「買誰的名字從來就不一樣,會被說服的人,估計也是傻了」、「既然雙方都同意要結婚,就婚後再買房,掛夫妻兩人名下一起分擔,男方這樣做,算計女方、鑽法律漏洞」、「這種結婚式的租房,就肯定是AA制的婚姻,繳不出房租的時候,雖然不會被趕走,但要接受一大堆情緒壓力和不公平條約」」、「女方完全吃虧,這種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