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領3萬紓困收入不符遭追討!逾7千件「總額2億」要繳回
。」過去,戶政事務所門口民眾大排長龍,搶領紓困金,沒想到就算搶到,還可能是空歡喜,民眾在2020年4月申請勞工紓困,無一定雇主,也有投保職業工會,申請後2周後領到3萬元補貼,隔了2年卻被要求繳回。投訴民眾郭先生:「跟我們說我們的綜合所得稅,所得在107年的時候領太多了,超過40萬了,那要我們就是標準不符,要我們把紓困金繳回去,但2018年的時候,根本沒有疫情的發生。」2020年3萬紓困金條件,要2018年收入低於40.8萬元,理由是當年只能拿到2018年的所得資料。勞保局再解釋,就算所得低於40.8萬,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