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批法官置若罔聞!頂新案彰檢上訴
以自相矛盾、置若罔聞等字眼,重批原審認為「攙偽、假冒」行為所混充物,須具危害健康危害可能性,即攙入「原料」不得含有害人體成分,但頂新等所攙假之物,含有害人體健康重金屬。原審卻又以精煉後「成品」不能證明有害,推翻了自己的立論。檢方直指法官判決無罪的9大缺失包括:越南大幸福公司為飼料商,從未經越南政府核發食品生產廠商證書;大幸福公司一向販賣飼料油,僅販售頂新做食品。但同時期出貨到台灣其他廠商油脂,均做飼料油;大幸福出售油脂,並無合法來源證明;越南政府相關機關檢查後,認定大幸福所售油脂為飼料油等。檢方表示,頂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