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列有價證券應修法余天:法有疏漏就該修正
價證券,並且載明在證券交易法中,下午在立法院舉辦的公聽會裡,立委余天及法界人士認為,法,有疏漏就該修正,否則就會侵害人民權益。立委余天:「法,有疏漏、不對,我們就必須站出來修法。」會讓立委余天在發言時情緒激動,是因為臺灣存託憑證TDR在證券交易法中,並沒有被納為規範的對象,卻被當成有價證券,並用刑法處罰民眾,被批評嚴重侵害人權。立委余天:「他不只一個人,他是有四個人,三個人已經關過,因為法裡頭它有疏漏的地方,那我們就不管是個人,就算是一個人,我們也要把它補齊,不可以用這個個案,然後就裡頭有漏洞,然後就不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