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開庭遲到近1小時竟跑去吃大餐
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經歷:司法官35期,檢察官、主任檢察官爭議事件:開庭遲到、開庭不知證據在哪頁、拗檢事官寫論告書開庭獨缺公訴檢察官,但偏偏法律規定,一定要有公訴檢察官出庭,法院才能開庭審理,審理法官只好帶著歉意對當事人說:「不好意思,我們等檢察官一下,等等再開庭。」頓時法官、書記官、通譯及人犯,彼此大眼瞪小眼,看著空蕩蕩的檢察官席,場面非常尷尬,眾人枯等二十多分鐘後,士林地檢署緊急調派其他公訴檢察官出庭代打,約30分鐘後,林在培才姍姍來遲,總共遲到近1小時。開庭結束,法官離開法庭時,一個轉身完全沒看林在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