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拒攔檢警開槍擊斃遭判6月
能接受。嫌犯看到員警,立刻跳上停在一旁的白色轎車,兩人還幾度開車門拉扯,去年2月,桃園楊梅分局的葉姓員警,在追查贓物買賣,發現竊盜通緝犯羅文昌想開車逃跑,因此先是對空鳴槍,接著嫌犯倒車加速逃逸,葉姓員警情急之下,對嫌犯腿部開了3槍,最後羅姓嫌犯因為失血過多,傷重不治。被檢察官依業務過失致死起訴,最終三審判刑6個月定讞,但警方對於檢方判罪四大理由,相當不能接受。檢警認為當時通緝犯是以順時針方向倒車,應該不是故意衝撞,但當地員警可不這麼認為,桃園楊梅分局員警:「該犯嫌在轄內是個毒瘤,那同仁在抓該犯嫌的時候有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