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單手騎車11秒遭開罰1.2萬
險駕駛,沒有確定規範但必須屬於「非常態」,具一定危險性的的駕駛行為,簡單來說,單手騎車,法官認定開罰1.2萬不符比例原則,撤銷罰單。新北交大執法組警務正林文南:「撤銷這個個案,警方這邊也尊重法官見解,反應會比較來不及,建議駕駛人還是不要有單手騎車的狀況。」警方尊重法官心證,但強調開罰最重要的目的,是減少民眾傷亡。其他騎士:「還是雙手比較安全,就可能一個轉彎還是怎麼樣,可能沒有雙手,來不及的話,就會造成危險。」單手騎車是否開罰1.2萬,法官心證個案討論,但對比雙手騎車,確實相較危險,遇上突發狀況,傷亡只會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