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宜公路上,警方對重機騎士示意攔停,他卻加速騎過去離開,警察伸出去的右手臂因此拉傷,手錶錶帶也斷裂,騎士到案供稱,因為山壁視線死角沒發現警方攔停,警方不採信說詞將他送辦。
騎士被送辦的還不只一起,他還被發現所懸掛的車牌逾期,卻向監理機關謊報遺失沒有繳回,罪加一等,對此他供稱本身在工地工作,水泥不慎潑到請領的正式車牌,才會暫時掛著逾期的臨時車牌。而他拒檢擦撞的是時任轄區新店坪林分駐所所長謝英山,被封為新北戰警。
時任後埔派出所員警謝英山:「沒有讓(嫌犯)他有那個機會,把小女孩滅屍,滅跡掉。」昔日,連夜偵破女童棄屍案,也曾面對歹徒拒檢開槍,謝英山事後沒有對騎士追究傷害罪及手錶毀損。
檢警及法官認定,騎士拒檢導致警察受傷,構成妨害公務罪,依法吊銷駕照,此外,山區沒開頭燈再開罰1200元到3600元,而懸掛逾期的臨時車牌,謊報遺失,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並罰3600元到1萬800元。
新北交大執法組分隊長:「(掛逾期臨時牌)有相關違規的情形,其實我們警方還是可以查證到,相關違規人 來做舉發的動作。」法官批騎士貪圖便利謊稱車牌遺失,向監理機關辦理無須撤銷,還無視警方執勤,拒絕攔查,危及警察安全。
藐視國家公權力,但考量他出庭坦承犯行,並向受害警察出具道歉聲明,認定他一時失慮犯案,判處合併拘役80天緩刑2年,期盼他能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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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