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表某程度悔意傅崐萁炒股更三審改判2年10月
金主黃任中等人頭帳戶,連續以高價買入股票方式,正常或低價掛單,甚或偽作買賣,製造股票交易活絡表象,而操縱市場。傅崐萁歷審均被判有罪,一審台北地方法院92年間判處傅崐萁6年有期徒刑,高院二審、更一審均判4年徒刑,更二審判處傅崐萁3年徒刑,案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今天做出更三審判決。更三審認為,傅崐萁連續對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等公司股票為操縱行為,對證券金融市場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權益。更三審審酌,傅崐萁為操縱主導者,犯後否認犯行,但曾說「以我當時投資股票,庭上認為是有犯意的話,我也向庭上表達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