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寶覺寺前主委「挪用公款」逃漏稅2377萬下場曝
稽徵機關對於稅務稽徵管理的正確性。案件曝光後,林家三人也坦承犯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並補繳逃漏稅款,與寶覺寺達成和解,且辭去寺廟職務。法院指出,林善超本案公益侵占犯行,與林如觀、林延蒼之犯罪所得總額已高達4,523萬2,600元,而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之法定刑度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被告林善超行為之罪責程度,顯無量處最低度刑仍嫌過重,而足以引起社會一般人同情之情形,故不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審酌後認為三人已深刻反省,無再犯之虞,且寶覺寺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故對其侵占罪和逃漏稅捐罪均判處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