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就是一年一度的5月報稅季,財政部在臉書公告5大試算情境,其中單身年所得在21.6萬元內、和配偶合併申報所得在43.2萬元以內,都可以免辦理綜所稅申報。另外,有3種情境雖然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與各項扣除額合計數,即使不必繳稅也必須完成報稅作業。
財政部表示,申報常見錯誤之一就是只繳稅忘記申報,提醒大家採人工、二維申報或網路報稅時,申報跟繳稅2個動作都要完成。除非是稅額試算,國稅局已將原本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的申報資料,進行初步試算,只要確認試算內容無誤,並依稅額試算通知書上所載方式繳稅,就視為同意以試算內容完成申報。
情境1、免繳稅、免申報
單身
112年所得總額未超過免稅額及標準扣除額總數21.6萬元。
情境2、免繳稅、免申報
已婚,與配偶合併申報
112年度合併申報後年收入未達43.2萬元。
情境3、免繳稅、要申報
單身
112年所得超過21.6萬元,但未達42.3萬元。
情境4、免繳稅、要申報
雙薪家庭,無扶養子女、親屬
112年所得在43.2萬元以上,但未達84.6萬元。
情境5、免繳稅、要申報
雙薪,扶養2名子女
112年所得超過43.2萬元,但未達127萬元。
▼財政部提醒申報跟繳稅是兩回事。(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另外,財政部也列出列報扶養親屬之條件:
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
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
未滿60歲:須無謀生能力。
子女
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同胞兄弟姊妹
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18歲: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其他親屬或家屬(叔、伯、舅、姪、甥、孫等)
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實有扶養事實。
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財政部提醒列報扶養親屬的條件。(圖/翻攝自中華民國財政部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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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報稅季來了!1圖看懂免申報、免繳稅門檻 扶養親屬條件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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