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妹下海賺生活費男自願戴綠帽「1舉動」獲不起訴
錢花用,和李姓男友商討後,決定由她下海賺皮肉錢,誰知才剛開始當應召妹沒多久,就遭到警方查獲,遭依違反社維法開罰;男方則因到旅館接送女友,遭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李男辯稱,雖然他知道女友在賣淫,但沒有擔任馬伕,當天只是剛好有空去載她,獲檢方處分不起訴。。據了解,林女近日失業後經濟拮据,雖然男友有工作,仍無法負擔2人開銷,因此雙方討論過後,決定由女方兼差賣淫,以1次1萬元價碼和不特定之男客性交易;事發當天,李男剛好放假,便自願到旅館接送女友,不料卻遇上在摩鐵埋伏的警方,雙雙遭到逮捕。事後,林女坦承從事性交易,遭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