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腰開刀辯:無法做!人妻曝「2至3週一次」偷情體位全說了
害賠償,詹男挨告後,辯稱自己不知道柯女已婚,此外,自己腰部有傷,不能從事性行為,也無從證明自己曾與柯女發生過關係;而柯女出庭作證時表示,自己曾與對方提及女兒、丈夫等事,更曝光2人都是以「女上男下」沒有用到腰的力道方式,約2至3週從事一次性行為,,地點遍及旅館、友人住處等,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潘男應賠償小凱40萬元。小凱主張,妻子柯女因婚外情被詹男的妻子提告求償380萬元,因而心生畏懼,在113年5月18日向他坦承,自己與詹男從112年11月開始交往,交往期間更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關係的分際與界限,嚴重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