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男友有偷拍照!她怒搶手機丟河裡反遭判刑代價曝
小明,其中提到,「我只是看到我的照片上面有你前女友的照片,你答應說要删掉的,沒想到你還留著,再加上你竟然跟我說,拍我照片是為了生理跟心理都對我忠誠,但事實上你前女友照片遺留著,所以我把她丟到水裡,那分手後這些事情就都跟我沒關係了,我也就平衡了」,認為小美做出丟手機的舉動,應和手機內有前女友照片有關,並非小美稱偷拍的部分。此外,小美曾告小明妨害秘密、妨害性自主,經台北地檢署偵查後,獲不起訴處分,因此實在難認定遭丟棄的手機內究竟有沒有裸照。而在傷害部分,查詢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及就醫紀錄,發現就診時間與案發時間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