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男友籲共體時艱攤房貸當心淪「這後果」
交屋再結婚,那就是婚前財產。如果沒結婚,那就當作誤會一場,要不要還錢再說,反正房子肯定是他的。所以,這時候容我先把妳的腦袋擰乾,放進一些法律常識。首先,婚前不要談錢!即便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沒結婚就是沒結婚,未婚妻,就是比較好聽的男女朋友而已。婚前談錢,那就準備分手後法院見,或是結婚後理不清。他買房子,當然不關妳的事,這個「時」之所以「艱」,是他自己沒有這個屁股卻要吃這個瀉藥,跟妳無關。妳要想想,如果都論及婚嫁,他竟然不顧自己的能力,在這時候「獨自」決定買負擔不起的房子,往後他會不會繼續給妳其他的「驚喜」?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