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開槍險打中警法官:不構成殺人未遂
姓通緝犯去年在新北市三重逃逸時,開槍差點打中員警,後來還跟警方對峙2小時,最後跟女兒通完電話才棄械投降,新北地院審理,只依非法持有槍彈等罪,判他5年6月徒刑,至於朝警方開槍,殺人未遂部分,通緝犯否認殺警察,另一名員警也出庭作證,法官認為只是怕被逮捕才開槍,不構成殺人未遂。。2018年6月,新北市三重夜晚民宅傳槍響,警方荷槍實彈包圍公寓對峙。開槍通緝犯vs.警方:「放下,我知道我看到了,沒關係,你拿上來,來。」陳姓通緝犯躲頂樓,兩支手槍全上膛,警方柔性勸說,談判過程,通緝犯要求喝可樂,打電話給女兒,交代好好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