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版柬埔寨「S姐」虐囚3死再詐63人判7年6月定讞
」,傅女則負責查核人頭帳戶網路銀行資料,供集團收取詐騙所得,共63人遭詐。。一審宜蘭地方法院認為,傅女貪圖不法利益,詐騙金額甚鉅,未與被害人和解,在偵查過程中否認犯行,直到法院審理時才認罪,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案經傅女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一審判決已詳細審酌傅女的犯罪情節、犯後態度等一切情狀,量刑沒有違反比例、平等原則,維持原判。傅女不服判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背法令,日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此外,傅女涉及求職詐騙虐囚3死案,一審士林地方法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