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19日凌晨2點,宜蘭縣發生一起重大槍擊案,23歲劉姓男子開車一路尾隨仇家22歲羅男,兩車在宜蘭市市民大道跟環市東路口進行追逐,劉男隨即朝著駕駛座連開3槍,羅男身中2槍,太陽穴中彈當場斃命,而坐在副駕駛的吳男則是左手臂中彈,事後劉男向警方自首。宜蘭地方法院今(20)日,判處劉男有期徒刑22年,全案仍可上訴。
▼該起事件發生於宜蘭市市民大道跟環市東路口。(圖/翻攝自Google 街景圖)
去年10月19日宜蘭市區傳槍響!事發於凌晨2點多,劉男開著一輛黑色汽車尾隨一輛白色汽車,沒過多久,白車突然挨撞,接著傳出3聲劇烈槍響,警方接獲通報後隨即趕到現場,白車駕駛羅男右手、太陽穴被擊中,子彈貫穿腦部當場死亡,而同車的吳男左手臂中彈骨折,需要開刀治療。
▼宜蘭市區凌晨2點兩車追撞後傳槍響,造成1死1傷。(圖/東森新聞)
宜蘭分局副分局長盧勇維表示,雙方疑似有財務糾紛,犯嫌駕駛自小客車尾隨被害人自小客至路口,等被害人停車後,持槍朝著被害人及車內方向開槍。根據警方調查,23歲劉姓嫌犯有槍砲前科,在槍擊事件過後20分鐘,就帶著手槍及子彈自動到宜蘭警分局自首。
▼盧勇維表示,犯嫌行凶後20分鐘就到院自首。(圖/東森新聞)
後續劉男被依「殺人、殺人未遂、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非制式手槍、子彈等」等罪嫌偵辦,宜蘭地檢署開庭後,劉男坦承犯案,認為劉男涉案情節重大,法院今日宣判,劉男持有槍枝判2年8月,殺人部分重判18年,另殺人未遂判7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2年,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