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達人香精麵包事件小S「無償代言」二審仍免責不用賠
補償方案,但也已難挽回消費者信任,全台分店陸續歇業或轉讓,隔年3月走入歷史。消基會接受北市法務局委託,代1,000多位受害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向生技達人公司、前後任董事長莊鴻銘、徐洵平及小S請求連帶賠償,求償金額包括消費金額、3倍懲罰性賠償金,以及每位消費者上限2萬元的精神非財產損失,其中,單一消費者求償的最高為8萬2,000元,次高為7萬5,000元,總金額共2,566萬元。小S對外表示自己是無償代言,沒有領任何酬勞,而消基會認為小S在廣告中反映對商品信賴,以自己的知名度推薦胖達人麵包,屬於「公平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