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城隍廟小吃「一起漲5元」違反公平交易法
為也能避免,不同店家,因漲價幅度不同,引起消費者誤會,壓根不知道已經違法,店家vs.消費者:「兩位嗎,「我們沒有一起」。」雖然廟埕主委解釋沒有哄抬物價,公平會表示,事業間依法不能有聯合行為,但管委會不是依法設立的團體,考量經營不易,也撤除漲價公告,所以給予警告不處罰鍰,也就是說攤商漲的5元不用吐回來,民眾:「政府對於這種物價的管理,也是有待檢討。」攤商:「不管是人事水電瓦斯,店租全部都會漲,如果會買的人,他們自己自然會有自己的考量,那你怎麼會覺得,幾十元的東西,漲個5塊錢會有差呢。」公平會提醒攤商應自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