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R未明文入法法界人士:TDR不受證交法管制
人權保障研討會中,針對臺灣存託憑證TDR,是否適用證交法,認為的確有法源上的疏漏。台灣法學基金會理事長謝哲勝:主管機關都說有,可是我們很多的法院,然後跟我們多數的學者,都認為其實沒有,可是呢卻有數個,被判重刑的例子。經濟刑法有存在的必要性,但是法界人士認為,在罪刑法定的原則之下,如果依據不明,除了會入民於罪,更違背了憲法,甚至明顯侵害人權。台灣法學基金會理事長謝哲勝:「臺灣存託憑證,它是依照臺灣的法律,在臺灣發行,所以它是外國的有價證券嗎,其實76年公布的時候,臺灣根本就沒有,所謂的臺灣存託憑證,這個概念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