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違法「逆轉勝訴」3000萬免罰了!原因曝光
直轄巿政府均為公路主管機關,本件裁罰案件應由「直轄巿公路主管機關」作成,而非公路總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調查,Uber公司位於台北巿,Uber未向台北巿公路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就經營計程車客運業,顯然違反公路法相關規定,應由台北巿政府公路主管機關作成處分始為合法,公路總局就「台北巿轄內計程車客運業」並無管轄權,沒有裁量權限,作成處分違法,因此撤銷處分,判Uber勝訴免罰。全案可上訴。叫車平台Uber來台後爭議不斷,不僅違反交通部法令,也未依法納稅,計程車業者抗議聲浪不斷,曾在106年2月初宣告停止叫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