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傑案傳槍手口罩尋獲跡證比對出前科犯
懷疑的對象了。」有懷疑對象就是沒有鎖定特定對象,也因此警方只能以最原始方法,調閱監視器一路追,從第一輛汽車被用去漬油縱火燒車,裡頭還有兩把槍枝,另外再追到高雄大樹區,第二車潑酸滅跡,兩輛車都是權利車還掛偽造車牌,接著再出現第三輛車輛,槍手不斷製造斷點,警方只能在後一直追,槍手不只製造斷點很專業,開11槍完全打中林士傑,其中五槍貫穿胸腔及肺,造成林土傑雙肺血胸死亡,手法同樣是職業級。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法醫科主任高大成:「你若射擊他的胸腔,一射中,他就中彈,不會亂動了,倒下了,接著就開始補槍,他這個就是標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