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辭主席「未指定接班人」法院裁准!聲明交民眾黨祕書長
,柯的聲請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係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羈押聲請人並禁止其接見通信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其次,依據民眾黨黨章第三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程式;而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故聲請人聲請准許解除其辭黨主席聲明之禁止通信,而將聲明書交付祕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換言之,准許聲請人柯文哲辭黨主席聲明交付民眾黨祕書長,聲明交付民眾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