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電調薪!律師嘆:性別平等,在很多人眼裡竟還是不應該
都會看到類似的嘲諷,例如有篇漫畫,把男女的薪資結構進行對比,第一年,男員工三萬,女員工兩萬八;第二年,男員工三萬三,女員工兩萬八;第五年,男員工四萬,女員工還是兩萬八。但是到了第六年,男員工變成零,女員工變成六萬八。是這樣嗎?那怎麼我遇到的個案,許多都是給老婆五千元,要她打理一家四口的一個月大小開銷?這篇會訊之所以離譜,不在於一百五十元根本不足以裝上小鳥的成本,而是「上市公司董事長」,視法令於無物,蔑視性別工作平等法對於同工同酬的要求,而企業工會不敢拿出法令跟公司對抗。真的虧損,那麼資方講兩句幹話,說聲共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