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偷吃同事!鬧出人命還墮胎消防尪氣炸提告
何書狀聲明。一審法官根據證據,判他應賠償50萬元。男子事後再上訴,辯稱他不知道女子已婚,知道後立刻分手,反控是女子繼續糾纏,以宅配送禮、透過其他男同事傳紙條給他,都被他拒絕。但男子交往7年的女友作證,她發現男友劈腿時質問過他,男友坦承偷吃,也承認2人曾在值夜班時翹班到摩鐵過夜。高雄高分院審理,不採信男子說法,審酌被害人夫為消防員,年收70萬元,偷吃男年收約40餘萬,駁回上訴,判他仍要賠50萬元。全案定讞。東森新聞關心您犯罪行為,請勿模仿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以上言論由「鏡週刊」授權轉載,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