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停「停車場外」遭檢舉18張罰單紅線斑駁8張免罰
0元,但車主氣噗噗告訴法官,是停車場管理員為了增加收入才檢舉違規,而且標示不夠清楚,檢舉的照片可能是電腦加工,而且就請台北市交工處,重新畫上紅線把要求把他的紅單撤銷。。附近住戶:「拖吊比較好,如果一直開「罰單」的話,也還是停在那邊,你轉彎還是不能過,轉彎半徑有可能擦到。」法官因此找了交工處當證人,前後到現場場勘發現線寬沒有達10公分,的確呈現斑駁不完整紅線,因此認為車主訴求有理,撤銷他8張罰單,免罰5400元,其他10張超過法定期限,無法撤銷。。附近店家:「紅線之前都可以停,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人家來畫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