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申請租屋補貼!竟遭公司「逼繳3分之2」判決出爐
海某公司員工,2020年4月他按照公司指示,在政府服務平台上申請人才租房補貼。主管稱,拿到補貼後李男只能留3分之1,剩下的要交給公司,表示這是「慣例」,其餘申領者也是這麽做的。當年5月,李男拿到了人民幣1.8萬元「約新台幣8萬元」補貼款,並按要求把1.2萬元轉到公司工會帳戶。。李男離職後,偶然從政府相關工作人員處得知,租房補貼是人才福利,全部都屬員工所有,決定將前東家起訴至浦東法院,要求公司歸還1.2萬元補貼。公司辯稱,政府分配給公司的補貼名額有限,但符合條件的員工太多,所以決定由享有補貼的員工將部分金額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