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生煤自治條例部分無效中市府:聲請釋憲
人造成健康威脅。從105年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公布以後,環保局就根據自治條例的規定,對相關污染業者進行管制,條例不只規範中火,還包括中龍鋼鐵、正隆、永豐餘等近20家企業廠商都有約束力。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前市府105年1月公告生煤管制自治條例,要求4年減四成生煤,根據環保署105年函文行政院,也認為自治條例對減少生煤使用的相關規定,並未牴觸空污法,至今生效施行超過4年,環保署從未宣告無效,如今突然宣告無效,時間點令人質疑。關於行政院宣告無效,市府表示,將依地方制度法第30條規定,提起大法官釋憲,在大法官做出決定......